图为车祸发生现场。
新华网13日发布消息称,经调查,交通事故肇事者身份为郯城县公安局干警蒋北平,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正在进行鉴定调查;经公安部门调查2名死者和3名伤者均为郯城县实验中学学生。据悉,事发后,蒋称自己没有酒驾,因“母亲手术心情不好,且事发时感冒了。”
新华网13日消息,2015年6月12日16时30分,山东省郯城县城黑龙潭路与马陵山路交汇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经调查,交通事故肇事者身份为郯城县公安局干警蒋北平,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正在进行鉴定调查;经公安部门调查2名死者和3名伤者均为郯城县实验中学学生。
13日下午,山东郯城县公安局宣传科杜姓负责人告诉媒体,肇事司机蒋北平确系公安局干警,且为城关派出所的指导员,但并非网络传言的酒驾。负责人表示,事故发生后,蒋北平称自己没有酒驾,母亲在济南做手术,自己刚赶回来,最近心情不好;事发时感冒了,吃了点感冒药,开车去接女儿回家突发意外。
媒体追问,警方是否对蒋北平进行抽血查酒精含量。负责人说,因为蒋北平系公安干警,当地公安应当回避,具体事宜需要县委宣传部门统一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