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联合对校车安全进行检查。(资料图)
“三年行动”统一整治中,执法人员查处违法上路的电动三轮车。(资料图)
高清视频自动抓拍系统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资料图)
交警部门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资料图)
海沧交警大队“上门服务”,进企业开展摩托车驾考。(资料图)
道路交通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是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自2012年8月份以来,我省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把道安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三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始终把“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作为建设美丽厦门的基础工作和中心任务,通过部门合力、健全制度、科技创新等一系列有效举措,全面推动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年行动”期间,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交通事故起数与前三年同比分别下降32.34%和73.33%,超额完成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控制目标任务,取得了“三年行动”综合整治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为全省实现“三年行动”事故主要控制目标作出重要贡献。记者通过八大关键词,为您解析我市在“三年行动”期间的创新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黄璜 通讯员 张涛 制图/张平原)